银川仲裁委官网
首页 > 常见问题 正文

常见问题

稿件来源:银川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4-21 11:38:37

请问要立案,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格式要求么?

答复:

立案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①仲裁申请书。自然人须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提交日期;

②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并注明提交日期;

③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经过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委托人须签名、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不得套用诉讼授权委托书格式;

⑤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⑥其他辅助性材料。


我想申请仲裁前财产/证据保全。

答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您好,仲裁的财产保全是向哪个法院提啊?

答复:

  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请问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复:

  各地法院对财产保全材料的要求不尽相同,建议当事人查询法院网站或直接向法院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银川地区的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法院规定为准):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担保书。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应当注明保全财产线索。具体而言,保全现金账户的,需要提供自然人/单位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保全房产的,需要提供房屋地址和房产证,房主身份证明文件;保全其他不动产的,需要提供不动产地址和相关产权信息。

  担保书中应当注明担保财产线索。担保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自身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担保人公章)和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担保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和对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


请问贵会的生效裁决应去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仲裁条款约定由银川仲裁委员会管辖,贵会是否可受理

答复:

  合同纠纷中的仲裁条款约定由银川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属于本会管辖范围,应当向本会提出仲裁申请。知识普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您好,我在贵会立了个案子,想咨询组庭和开庭情况。

答复:

  案件受理后,关于案件组庭、开庭等程序进展情况,请直接联系该案的办案秘书。办案秘书联系方式见受理通知或答辩通知。 电话:0951-5555379(组庭)  0951-5555377 0951-5555378(开庭审理)

  

我是**单位员工,现在与单位有纠纷,想告单位,银川仲裁委员会能受理吗?

答复:

  您与单位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本会管辖范围,建议您致电银川市劳动仲裁院。

  知识普及: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包括:

  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③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等。

  劳动争议问题,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不属本会受理范围。


如果以上解答未能解决您的问题请拨打

0951-5555379(案件受理处)

0951-5555378(案件审理处)

进行人工咨询

>>><<<